但是这些落在顾夕辞眼里不过就是一本古早狗血耽美修仙文罢了,并且还是一本为了肉而肉的文罢了。
然而这些已经不重要了,顾夕辞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因为他所穿的既不是姿容绝美的万人迷主角受,也不是众多的优质股票攻之一,他所穿的不过是一个万人嫌炮灰,而且还是股票攻之一魔尊楚焱的炮灰舔狗。
原著里夕辞身为仙道弟子却一心爱慕杀人无数的魔尊楚焱,为此不仅背叛师门,更是甘心堕魔,然而魔尊却是另有所图,利用他只为得到九霄宗南珣仙尊,他的师尊,夕辞知晓后当夜便潜回仙门欲要将仙君除之而后快,但是还未来得及动手便当场发现,因此身受重伤逃回魔宫,却在被魔尊知晓他伤了南珣后,一刀结果了他。
当真是舔狗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然这些都不是重点,如果只是单纯的穿书,顾夕辞还能勉强接受,但是狗血就狗血在他其实从小就穿了进来,正准备大施拳脚改变人生命运时,不幸下一刻就失忆了,由此浑浑噩噩活了十几年,要不是原身在听到魔尊对他的好是有意利用,受了刺激,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清醒。
而最让他受不了的,在他失忆的这十几年中,原身真的有好好走原文的作死路线,他清醒的时候正是他受魔尊诱骗给主角受下了迷情香将其带到魔尊面前的戏份。
他记得这段剧情,中了迷情香的仙尊差点被魔尊得手,好在修为高深抵抗了些药性这才得以脱身,然而也就是因此,原身暴露了些与魔尊的关系,引起九霄宗众人的公愤,南珣仙尊看在昔日友人的面上并没有将他如何,小惩了一番,然而也因此离了心,为日后彻底背叛师门做了铺垫。
无限作死的第一步,不过好在他清醒的及时,打昏了山洞外的守卫,这才带着人逃了出来,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他可不想背叛师门,就为了和魔尊在一起,要知道那可是以后要手刃他的人,他现在只想和他撇清关系。
至于主角受南珣仙尊…顾夕辞低头又看了眼怀中还昏迷的青年,还是尽量能讨好就讨好吧,毕竟他现在可还没害他,说不定能保他一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