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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我偏要活(2/4)

人掏心掏肺,人家只会觉得你好欺负,上来踩死你。

    世道不讲理。

    他在泥水里摸索着,再次捡起了那把生锈的大铁剪刀。

    张大头还在狂笑。

    完全没注意到宋当归眼底那一抹不顾一切的疯狂。

    “笑啊......你们笑啊......”

    宋当归忍着浑身的剧痛,猛地暴起,双手紧紧握着剪刀,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扎进了张大头的大腿内侧!

    “啊——!”

    鲜血瞬间喷涌,混着雨水流满一地。

    王二狗被吓傻了,刚要拔刀,宋当归已经扑了上去。

    没有招式,没有内力,只有最纯粹的求生欲和恨意。

    拔出剪刀,反手刺进王二狗的肚子。

    拔出,再刺。

    拔出,再刺!

    血肉被铁锈撕裂的声音,在雨夜中格外清晰,宋当归浑身颤抖,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半分停滞。

    “是你们逼我的!是你们逼我的!”

    温热的鲜血溅满了他那张怯懦了半辈子的脸,那双躲闪的眼睛里,终于生出了足以让这世道胆寒的毒辣。

    这一夜,风雨大作。泰山派最底层的烧火杂役,亲手将曾经的自己埋在了地下。

    雨越下越大。

    冲刷了满地的血水,却冲不走空气里浓重的腥气。

    宋当归剧烈地喘息着,双手死死攥着那把沾满碎肉的大铁剪,直到指关节苍白、僵硬,才颓然松开手,瘫坐在两具温热的尸体旁。

    他杀人了。

    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杀人,之前废了凌云,那是兔子急了咬人,但刚才,他是主动的。

    颤抖过后,病态的死寂涌上心头。

    宋当归没有再哭,也没有呕吐,那张常年被灶火熏黑,此刻沾满血污的脸庞上,浮现出平静。

    他在张大头和王二狗的身上摸索,动作熟练。

    两块梆硬的干粮,几个铜板,还有两个精致的白瓷药瓶。

    拔开瓶塞,一股淡淡的药香扑面而来,这是泰山派内门弟子才能分发到的上等金疮药。

    “真好闻啊。”

    宋当归倒出药粉,洒在自己那条断腿和深可见骨的伤口上。一阵火辣辣的剧痛,随后是清凉的麻痹感。

    血,慢慢止住了。

    “我在泰山住了一辈子,烧了八年的火,都没有用过这样的金疮药。”

    宋当归捏着白瓷药瓶,嘴角扯出一个讽刺的笑容。

    好人守着本分,只能在雪地里冻硬的黑窝头,烂人为了几个赏钱,却能用着门派最好的伤药。

    这吃人的规矩,早就该砸个稀巴烂了。

    他撑着地面站起身,看着脚下的尸体。

    怒火发泄了,但心里总觉得不够。

    继续赶路。

    必须离开这座已经易主的泰山。

    夜色深沉。

    寒气裹挟着失血过多的虚弱,一点点割开宋当归的意识,双腿重如铅,眼前的景象开始扭曲。

    他发热了,烧得浑身滚烫,眼前出现了一层厚厚的白雾。

    在这片朦胧的幻觉中,他听到了一阵轻盈的脚步声。

    “宋当归。”

    一声娇俏却透着冰冷刻薄的呼唤。

    宋当归猛地停下脚步。

    他抬起头,透过重重雨幕,看到了小师妹霜迟。

    她没有死在大火里。

    她就站在几步开外。

    身上穿着他最熟悉的那套素色裙衫,头发梳得一丝不苟。

    只是,手里拿着一把滴着脓血的匕首。

    “贼骨头!把血书交出来!”

    霜迟满脸狰狞,一步步逼近。

    扬起匕首,朝着宋当归的脸颊狠狠扎了下来!

    宋当归没有躲。

    目光平静如死水。

    连握着树枝的手都没有抬起。

    匕首狠狠刺入了脸颊。

    幻觉痛楚,却比刀割还要清晰。

    “你这辈子就该跪在泥里,就该像条狗一样给我和大师兄摇尾巴!”

    霜迟疯狂叫嚣着,又是一刀,在胸口。

    “对,我是狗。”"

    宋当归看着这张曾经让他甘愿付出一切的脸庞,沙哑着嗓子开了口。

    心里没有了愤怒,也没有了委屈。

    只有将心脏彻底剖开洗净后的空明与释怀。

    “我曾经以为,只要我给你们熬糖,只要我听话,这泰山上就还有一点人情味。”

    宋当归迎着匕首的锋芒,步步向前,任由那虚无的利刃划破皮肤:“可后来我才知道,你们从来没拿我当过人。

    “所以,都去死吧。”

    宋当归从怀里摸出那把带血的大铁剪,对准了眼前这个折磨了他八年的梦魇,毫不犹豫地捅了过去!

    “味!”

    幻觉瞬间烟消云散。

    四周依然只有连绵不绝的秋雨。

    宋当归颓然放下手,任由雨水冲刷着滚烫的脸颊。

    “霜迟,我不欠你了。这辈子,下辈子,我们两清了。

    他低声呢喃,那段长达八年,卑微到尘埃里的单恋,在这一刻,被他亲手斩断。

    从现在起,他只为自己活。

    哪怕是做鬼,也要做个不吃亏的恶鬼。

    宋当归靠在一棵粗壮的老树干上,深深吸了一口冰冷的空气。

    他颤抖着手,从胸口摸出了那三封信。

    去嵩山少林寺找苦何住持,路途太远。

    凭他现在的残破身躯,会死在荒郊野岭。

    他把目光死死锁定了那封红色的信件。

    乾封县令姜端。

    “这红信,真能救我的命?”

    他用手指轻轻摩挲着信封上微微凸起的金色封漆,迷茫的眼底重新燃起一抹充满希冀与疯狂的火焰。

    那个高高在上,把金子随手丢给他的神秘少女,既然花钱雇他办事,就绝不会随便让他死在半路上。

    目标,确立了。

    宋当归将白信和无色信贴肉收好,把红信在最容易拿出的地方。

    他咬着牙,拄着树枝,拖着断腿,迎着刺骨的狂风,一瘸一拐地朝着乾封县的方向挪动。

    但他走不到县城。

    老天爷似乎铁了心要收走宋当归这条烂命。

    秋雨演变成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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